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11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合肥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闭幕会并讲话,副主任张韵声、何树山、王翠凤、杨光荣、刘明波、韩军、魏晓明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批准了7个市人大常委会报批准的10项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
会议向新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兴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学细悟系统把握,心领神会抓好落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贯彻到实际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要依法履职服务大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安徽“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化长三角协同立法,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汇集民智凝聚合力,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扎实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健全意见建议研究吸纳和反馈机制,把民意民智体现到立法监督各项工作,汇聚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强大力量。
省政府副省长任清华、省高院院长田云鹏、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宋文娟、省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闭幕会。
常委会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草案、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围绕我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专题询问,省政府副省长李中、孙勇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记者 范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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